我单位于2023年9月19日在江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发起了江西水利学院赣江新区校区建设工程古树移植施工及养护项目(九江市永修县辖区)第二轮邀请公告(项目编号:62023091903521009)。
公告发出后,经潜在投标单位反馈,发现招标条件中要求的供应商须具备“园林绿化施工资质“条件已由2017年4月13日发布《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消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行政许可事项相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城【2017】27号文件取消。对此我院高度重视,因电子卖场程序设置原因导致无法刊登更正公告,不能及时通知到每个潜在投标人。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本轮招标无效,我院将于近期修改招标文件后,依法重新招标。
江西水利职业学院资产管理处(招投标办公室)
江西水利职业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办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五日